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小豆豆:好评
位置好,干净卫生。被褥好干爽。
会员189422:好评
很舒服的名宿,墙上都是手绘画,榻榻米床。离港口很近,逛街更方便,晚上没有吵闹声。原计划只打算住一个晚上,结果遇上台风轮渡停航了,跟老板说了一声果断给我们减了房价~~~结果到了晚上又有船出港,晚上8点多收拾行李跟老板退房还给我们退了一半的房费。遇到一个好老板。
会员4112:好评
服务挺好,提供了好多建议。房间门口有饮水机还是冰水。